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竞字〔2019〕210号《体育总局竞体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度游泳项目注册正式开始,并于2020年2月29日结束。现将相关细则说明如下:
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在运动员注册系统上进行网络注册,如有放弃注册、放弃注册优先权、运动员交流、运动员双重注册、运动员输送等情况,须上交相关书面材料原件。新注册运动员须上交资格代表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各1份。以上材料须于2020年2月21日前邮寄至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
二、全国游泳青少年运动员登记备案办法见附件。
全国游泳青少年运动员登记备案办法
全国青少年游泳运动员的登记备案由各省级体育主管部门自行办理,并提交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总局游泳中心)备案。
一、由各省级体育主管部门自行制定登记备案实施细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要求:
以EXCEL形式,向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上报本单位所有游泳青少年登记备案运动员的详细资料,内容必须包括:编号、姓名、性别(按先男后女)、民族、出生年月日(例:2000.01.12)、出生地、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代表单位、训练生活常驻地、现任教练及其他自定内容。
三、企业或个人自办的青少年游泳俱乐部运动员可向所属省级体育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四、参加全国专业类游泳比赛必须进行专业注册。
五、请各单位设专人负责青少年游泳运动员登记备案工作,并将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与本年度游泳青少年运动员登记备案材料相关资料一并提交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邮箱:youyongbu@126.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登记备案(单位名称),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29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